一、受理投诉,明确本地责任人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条涉及违背他人意愿,以言语、文字、图像、肢体行为等方式实施性骚扰,并要求企业等单位采取合理的预防、受理投诉、调查处置等措施,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、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。该条保护不限于女性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另就对妇女的性骚扰规定具体职责。
记录投诉接收时间和方式、所述行为及发生日期、用人主体、工作关系、现有证据和当事人的即时顾虑。通常的主管或HR联系人涉及投诉时,应提供其他处理人员。确认收到投诉,说明处理流程和安全联系方法。这些是落实职责的实务措施,不应虚构所有调查均须在固定天数内完成的统一法定期限。
二、先落实保护,不以保护措施预断结论
评估威胁、持续接触、管理权限、出差安排以及接近投诉人或证人的机会。视情况考虑调整汇报关系、接触安排或临时隔离,记录理由并确定复核日期。改变职责或暂停工作前,应核对法律依据、合同约定与工资影响,不能当然把投诉人调到更不利的岗位,或以无薪休假作为获得保护的条件。
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二十五条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,保护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,支持、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,必要时提供心理疏导。不要承诺绝对保密,应说明有关信息可能需要向有限范围的调查人员或有权机关提供。存在即时危险或涉嫌犯罪时,应及时评估紧急援助及依法报告;内部审查不得阻碍当事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或法院寻求救济。
三、围绕具体行为调查,控制知悉范围
在常规删除前,保存含上下文的相关通信、邮件、已有合法门禁记录、投诉记录和证人陈述。保留原始材料并记录来源、提取人和处理过程。视情况分别访谈投诉人、被投诉人和证人,安排公正的调查人员,必要时配备胜任的翻译。给予被投诉人针对具体指控作出回应的实际机会,同时识别支持和相反证据。私下发生的事件没有目击证人,本身不能决定事实结论。
将档案访问限制在处置所必需的人员范围内。避免无关的私人关系问题,不在管理群中散播私密通信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至第一千零三十三条保护隐私,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等规定情形外,禁止所列侵扰行为。收到投诉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检查私人手机或账户。向境外发送材料前,应另行评估合法依据、最小必要范围及跨境要求;总部提出要求本身并不足够。
四、区分保护安排与解除劳动合同决定
逐项列明投诉事项、证据、回应、未解决的问题及认定理由。“零容忍”政策是管理承诺,不能证明个别指控,也不是自动适用的法定解除事由。拟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解除的,应证实严重违纪,并按第四条及司法解释(一)第五十条核对适用制度的内容、制定程序和公示告知。境外调查结论或单独一份手册签收记录,不能证明全部条件均已满足。
司法解释(一)第四十四条规定,因用人单位解除等决定发生争议,单位负举证责任。单方解除前,应审查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三条的事先通知工会程序。司法解释(一)第四十七条针对已建立工会的单位,包含起诉前补正遗漏程序的例外,但这不是预先省略通知的理由。未建立工会的,应核对适用的地方安排。调查不能得出确定结论时,应作有理由的评估并维持适当保护,不能编造认定。
五、反馈结果,核查保护是否持续有效
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二十三条要求接到此类投诉的有关单位及时处理,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。告知相关认定、措施及后续反映渠道,同时避免不必要地披露他人个人信息。留存送达记录,复查接触风险或报复顾虑是否仍然存在。不能把撤回投诉、私下道歉或离职当然视为全部预防和保护问题已经解决。
个案处理之外,还应审查预防制度。第二十五条涉及规章、责任人员、培训、安全措施、畅通投诉渠道、调查程序及支持措施。第八十条针对未采取必要预防措施,造成妇女权益受侵害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,规定相应的责令改正及处分后果。备齐投诉时间线、制度和培训记录、保护安排、证据目录、调查认定及书面答复。初次咨询先提供中国主体、城市、人员角色和即时风险的非保密概要,分享敏感档案前另行约定安全方式。律师咨询沟通语言为中文、英文。
法源依据
官方法源 · 核对日期:2026-10-25。译文仅供参考,并非官方法律文本。
-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↗
第一千零一十条、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至第一千零三十三条:预防及投诉处置、隐私保护与例外。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(2022修订) ↗
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五条、第八十条:及时处理、书面反馈、预防措施及后果。
-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(2012修正) ↗
第四条、第三十九条第二项、第四十三条:制度、严重违纪及事先通知工会。
-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(一)(法释〔2020〕26号) ↗
第四十四条、第四十七条、第五十条:单位举证责任、工会程序及补正例外、规章制度。
本文为中国内地法律的一般信息,需结合个案事实、适用时间及当地规则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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